目 录
会议管理制度.. 1
卫生管理制度.. 3
印章管理制度.. 4
档案管理制度.. 7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9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4
文件管理制度.. 15
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类型
1、中层会议(周例会) 会议时间:每周一早晨7:30时
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主持人:总经理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题: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分管经理安排下周工作计划
2、月度安全生产会议 会议时间:每月1日--5日上午8:00时
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主持人:副总经理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全员
会议主题:各部门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分管经理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学习法律法规及事故案例。
3、节前安全例会 会议时间:法定节假日放假前一天
会议地点:大会议室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主持人:副总经理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主题:对节日期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重点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4、绩效考核例会 会议时间:每月第二周内
会议地点:小会议室
组织部门:审计督察部
主持人:总经理
参加人员:绩效考核小组成员
会议主题:通报上月各部门和岗位绩效考核成绩,审议部门和岗位加分、有争议的奖分和扣分以及员工的“违规处罚单”。
5、季度安全专项会议 会议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22日下午14:00时
会议地点:四楼会议室
组织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持人:副总经理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题:各部门汇报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分管经理安排下季度安全工作计划
6、公司半年总结大会 会议时间:7月份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主持人:副总经理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全体人员
会议主题:总结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7、公司全年总结大会 会议时间:1月份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主持人:副总经理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全体人员
会议主题:总结全年工作,明确下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
8、早会 会议时间:每个工作日早晨8:00时
组织部门:各部门自行组织
主持人:各部门负责人
参加人员:各部门员工
会议主题:汇总评价前一天工作,安排当天工作任务。
9、其他会议
在经营过程中,凡需集体商议或传达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
二、会议组织要求
(一)公司级别会议组织要求
1、需汇报或发言者,应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
2、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将会议室打扫干净,检查会议设备,备足会议用品;
3、参会人员均需签到(年度和半年度总结大会除外),签到表在会议结束后,由会议组织部门交综合管理部。
4、会议记录由组织部门负责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2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按会议内容秘密级别,下发至相关人员。
(二)部门早会及其他会议组织要求
1、各部门当日在岗员工均需参加本部门早会,早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2、会议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内容,且准备充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三、会议纪律
1、以上各项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不得在会议现场接听手机;不得乱插话、不得打瞌睡、交头接耳;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工作。
2、凡涉及到人事任免、人员奖罚、供应商淘汰商议内容的会议,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保密原则,会后不得散布参会人员的不同意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如有违反,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总经理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调离原岗位或免职处分。
3、会议迟到人员按人事制度出勤条款规定执行,参会者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需提前一天向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如需请假,按请假流程办理。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参会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会议主持人按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扣分,并报所在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
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方式
二、卫生管理标准和清扫要求
印章管理制度(非常实用)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印章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强化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权益,有效规避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印章的分类
公司印章分为: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章。
第三条 印章的保管
1、公司各种印章管理人具体如下:
印章名称
管理部门
管理人
公司公章
综合办公室
公章管理员
公司合同专用章
成本合约部
部门负责人
公司财务专用章
财务部
财务经理
公司法人代表印鉴章
财务部
出纳
部门章
相关部门
部门负责人
2、印章由印章管理人保管,不得交予他人。
3、为确保安全,印章必须存放于保险柜中。
4、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移交印章,由公司重新确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办理接收印章手续,严禁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5、公司印章遗失、损毁、被盗等,印章管理人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综合办公室报告并递交原因报告书(综合办遗失、损毁、被盗印章需第一时间向总经理报告),综合办根据情况及时做出补救措施,公司根据情况对印章管理人予以处理。
6、印章管理人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
公司所有印章由综合办负责按国家规定办理刻制,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种印章。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以本公司名义起草的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介绍信、各种证明、各类报表、授权文书、公函、租赁协议、劳动合同等都应加盖公章。
2、合同专用章:公司各类经济、贸易、工程合同及协议等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3、财务章:支票、汇票等使用财务专用章并加盖法人代表印鉴,发票盖章使用发票专用章。
4、部门章:部门内部业务使用部门章。
第六条 印章使用流程
一、公章使用流程:
1、凡需加盖公章的,用印人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需报董事长审批。
2、急需加盖印章但公司总经理不能及时审批的,经办人需向公司总经理以短信或电话请示,在得到批准后方可用印,并在三天内补办用印手续;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加盖印章。
二、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
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三、财务章使用流程
用印人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财务经理签字同意后盖章,涉及到对外证明的,需报总经理审批。
四、部门章使用流程
用印人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盖章,涉及到对外证明的,需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印章使用要求
1、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公章借出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
2、财务专用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经财务总监指派专人携章随同。
3、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基于发生的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财务会计业务,财务人员在使用财务专用章前,应审查付款凭证,并确认付款凭证已按付款审批程序报批同意。不得在空白银行支票、凭证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专用章。
4、凡需审批使用的印章,用印人在办理完审批手续后,由印章保管人核对后盖章,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于用印人自己盖章。
5、任何印章管理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
6、对经总经理批准已借出的印章,保管人负责督促借出人按时归还印章,如借出人不能按时归还,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八条 印章管理责任
1、印章管理部门和保管人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用印纪律,确保印章安全。
2、凡因保管不当、未按印章使用要求等责任原因,造成印章损坏、遗失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辞退,涉及违法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实用版)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公司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 档案内容
下列内容均需建档保管: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或由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第四条 档案管理方式
1、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办公室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建档和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层面的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
3、各部门的档案不得随意处置,由综合办公室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第五条 档案平时归卷管理
1、各部门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3、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4、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六条 档案立卷管理
1、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6、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7、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
8、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七条 档案借阅管理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八条 档案销毁管理
1、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部门经理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2、未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使用范围
公司公务车辆仅限公司经营活动使用,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用于私人活动。
第二条 车辆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是车辆管理责任人,各驾驶人是本车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综合管理部调派。
2.驾驶员接到派车单上车后,首先填写车辆运行记录中的起始公里数和时间,待用车部门用车完毕后,驾驶员再填写终止公里数和时间。由驾驶员和用车部门经手人签字,驾驶员每月25日汇总将派车单交综合管理部。
3.员工私人用车的,需填写“派车单”,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派车。
4、车辆使用原则: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四条 车辆使用及管理要求
1、未经允许不得公车私用,严禁无派车单出车,不按规定出车,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2、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由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落实每辆车具体保养责任人。
3、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4、节假日期间,驾驶员需将车辆钥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驾驶员完成节日出车任务。
5、对于在业务部门使用的车辆,日常业务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使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其他部门用车须经业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调配批准。
第五条 车辆维修保养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内容
(1)驾驶员每日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润滑油(水)或润滑油变质应立即更换或补充。
(4)每周一统一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
(5)每月由驾驶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6)每月由驾驶员检查车载灭火器是否正常。
(7)综合管理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定期保养内容
(1)防冻液每两年更换一次。
(2)制动液每两年更换一次。
(3)小型车每5—6万公里更换正时皮带、涨紧轮。
(4)水泵带、发电机带、助力泵带、空调带每4万公里更换一次。
(5)每5000公里更换机油、机滤,1万公里更换空气滤清器,3万公里更换汽油滤清器、火花塞,同时及时清洗喷油嘴。
(6)变速箱油、差速器油、助力泵油、转向机油每4万公里更换。
(7)汽车空调滤清器每年更换一次。空调氟利昂每年补充一次。
(8)每月检查一次轮胎,花纹深度不低于1毫米。
(9)车辆在维修厂维修保养时,驾驶员需在保养现场。
3.每月20-24日为车检日,驾驶员带车到汽修厂进行全面检查、进行维护,并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检查记录表》。
4.车辆维修规定
(1)车辆需要换机油、保养等正常维护时,应提前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汇总表》后方可进行。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应提前写出维修申请报告,经综合管理部、分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修车时间,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单》送修。
(2)车辆应在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站维修,否则维修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的费用。
(3)车辆维修实行单车核算,每月一次结账。驾驶员在申请报告背页,附上修理厂开据的车辆维修明细单和行业发票,车辆主管对修理项目和维修明细单进行审核验收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4)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发生机械故障,所需维修费,应视情节轻重由驾驶员承担或与公司共同承担。
(5)车辆维修程序:去汽修厂检查故障→汽修厂确定更换配件并报出维修价格→驾驶员写出维修申请报告(注明维修价格)→分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填写《车辆维修汇总表》→车辆主管留下维修申请报告,开出《车辆维修单》→维修车辆。
(6)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到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如无法行驶到指定维修厂,应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修理。
(7)在指定维修厂家以外发生的车辆维修,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行驶。
(9)所有车辆的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10)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第六条 车辆加油
1、公司的车辆耗油实行凭单加油制度,建立单车耗油情况登记薄,每月对车辆耗油情况实行单车考核。需加油时到指定的加油站,开出加油单应在当日加油过期作废。禁止在加油站打白条加油。
2、各车辆的百公里耗油量以厂家定额标准为参考依据进行考核,由综合管理部核对行驶里程。驾驶员要到指定的油料保管员处,按指定的耗油标准开出所需的油料数。
3、油料保管员所开出的加油单据,必须经综合管理部主任签字,否则无效。每月25日由油料供给方提供加油凭据进行汇总,经综合管理部、分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4、节假日或休息日需要加油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加油凭据。因公外出执行任务须加油,油料保管员根据加油凭据扣除该车行驶公里数。
第七条 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遵守公司驾驶员岗位职责。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影响安全的问题。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人用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经济赔偿,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4.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戴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公司综合管理部和有关领导汇报,做好善后工作。
6.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如下:
(1)公务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减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及间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车辆维修影响工作用车,协调事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根据事故大小,车辆受损情况再行制定标准),当事人负责30%。在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如不积极参与事故处理,致使损失增加或使公司受到不必要负面影响的,当事人赔偿部分增加5%-10%。如事故处理中积极参与处理,及时减少间接损失的,经公司领导研究,可减少当事人赔偿款的5%-10%。
(2)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驾驶员承担责任的大小,分清次要、同等、主要责任,视情节,按公司人事制度和奖惩制度执行。
(3)酒后驾驶车辆,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酒后驾驶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全部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并依情节予以处罚直至辞退。
第八条 私车公用的规定
公司员工在履行公司职务或完成公司指派任务时,原则上均应使用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确实无法安排的情况下,可向综合管理部经理申请使用个人车辆,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1、员工私车公用经综合部经理批准后,在出车前和结束后,分别将车辆码表数拍照发给车辆管理员。公司将比照公车驾驶员相关规定给予其报销相应费用,驾驶人在私车公用期间的责任也比照公车驾驶员相关规定执行。
2、未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擅自私车公用的,其费用公司不予报销,所有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全体入住员工应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宿舍和外租宿舍。
第三条 宿舍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环境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总裁办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宿舍是公司财产,环境管理小组成员有权代表公司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钥匙:
2、宿舍物品:
3、宿舍电器:
4、住宿人员:。
5、作息纪律:
6、私人物品:
7、住宿行为:
8、其它:住宿员工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如遇突发火情等安全事故时,应保持冷静,积极灭火施救,同时报警。
第五条 处罚措施
住宿员工应掌握安全常识,自觉学习并遵守以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出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下列措施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造成室内设备设施损坏的,属公司购置物品,按进价残值赔偿;属房东物品,按总裁办与房东协商结果赔偿。
2、违规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其他各类违禁物品,发现一次,扣100元。
3、未经总裁办批准,擅自购买或使用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发现一次,扣50元,并暂时没收(在离职时退回)。
4、不遵守作息纪律,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经批评后,仍旧不改的,扣50元。
5、在室内进行吸毒、赌博、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公司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擅自在宿舍内存放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造成遗失的,责任自负。
7、在住宿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他人或自身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其责任全部由其本人承担。
8、对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或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住宿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安全监督检查
由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根据以上管理规定,对公司所有宿舍进行监督检查,每周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报分管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环境管理小组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分管总裁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消耗消耗品、宣传品、办公设备耗材等办公用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办公桌椅、复印纸、传真纸、、打印机耗材等。
第三条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
一、办公设备采购
1、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购买申请,报本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公室批准,购买设备金额大于1000元的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按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指定专人负责购买。
二、办公易耗品采购
办公用易耗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日记本、各类笔墨等。该类商品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办公费用控制标准进行统一采购。
三、采购管理要求
办公用品采购优先考虑线上企业店铺或本地知名商场及专卖店,以保证采购货物质量。货物采购应取得正式发票,不得以白条或收据报销,具体发票要求按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1、金额超过5000元的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公室对设备进行编号,并做固定资产台账,明确使用人、管理责任人,每年度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盘点。
2、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分别由经办人、本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主任签字后领用。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第五条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
1、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综合办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2、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维护,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综合办负责对办公设备的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人为原因导致办公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除易消耗物品外,领用人如有工作调动或离职,应向综合办交回使用物品,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凡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公司不得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4、公司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由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的收发管理。
第三条 收文规定
1、凡是收文,一律由综合办登记并更新电子台账,并根据文件内容,由综合办签批拟办意见,分别呈送各级领导阅示及有关部门办理,急件及时送办;
2、承办部门应按文件时限要求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应当迅速退回综合办并说明理由;总经理签批由具体部门或个人负责办理,则必须按总经理要求办结;
3、对已办结的公文,各部门均应及时送交综合办归档。密级公文办完后立即送交,业务指导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复印件的办法备用;
4、签收登记后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负责催办。领导批示限期办理的文件,重点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未按办文程序直接送总经理的公文有关部门在接到总经理交办的公文时应到综合办进行补办登记、签收手续。
第四条 发文规定
一、行政类公文发文规定:行政类公文是指需要进行文件套红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对外公文。该类公文统一由公司综合办进行签发和签收。签发时除在发文登记本上记录在案,还需签收人在签收文件右下角签字确认,留底保存并及时更新电子台帐;签收时需有签收记录,并及时对签收文件进行处理(公文处理单),留底保存并及时更新电子台帐。
二、业务类公文发文规定:业务类公文是指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报价、方案报审、资金支付等涉及到公司业务对外报送但无需套红的业务文件。该类文件的报送由各对口部门进行报送,签发时除在各部门发文本上记录在案,同时在公司统一的发文清单上进行签发登记,各部门发文清单在完成签发后需及时将复印件交由综合办留档存底,并及时更新电子台帐,部门交接文件时需有公司内部签收记录。
三、其他便签类公文发文规定:该类公文由发起部门进行报送,签发时各部门除在本部门发文本上记录在案外,应同时在公司统一的发文清单上进行签发登记,各部门发文清单在完成签发后应及时将复印件交由综合办留档存底。
四、发文说明:
(一)各部门均无直接对外发文权限,对外发文只能以公司名义,由综合办负责办理;
(二)以公司红头发布的文件需填写《建工地产发文稿纸》,并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由综合办负责套红发布。
(三)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应盖公司公章;以部门或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应盖本部门或项目专用章。